重写与重载
在java的继承一章,学到了重写这一定义,与重载有很多相似点,因而将他们之间进行对比来看。
网上的博客模糊不清,对于子类中的重载和重写方面写的较为模糊,下面是我通过实验自己总结的几点,虽不知正确与否,望有缘人指正。
重写定义:
重写是子类对父类的允许访问的方法的实现过程进行重新编写, 返回值和形参都不能改变。即外壳不变,核心重写!
重写的好处在于子类可以根据需要,定义特定于自己的行为。 也就是说子类能够根据需要实现父类的方法。
重写方法不能抛出新的检查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申明更加宽泛的异常。
方法的重写规则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方法的相同。
返回类型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不相同,但是必须是父类返回值的派生类(java5 及更早版本返回类型要一样,java7 及更高版本可以不同)。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例如:如果父类的一个方法被声明为 public,那么在子类中重写该方法就不能声明为 protected。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声明为 final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声明为 static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被再次声明。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可以重写父类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 private 和 final 的方法。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那么子类只能够重写父类的声明为 public 和 protected 的非 final 方法。
重写的方法能够抛出任何非强制异常,无论被重写的方法是否抛出异常。但是,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新的强制性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的更广泛的强制性异常,反之则可以。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在Java核心技术卷中写道:
编译器查看对象上应用方法的调用非常重要。下面假设要调用x.f(args)。
- 编译器查看对象的声明类型和方法名。假设调用时存在多个方法f,但参数类型不同。编译器会将c类中名为的方法,以及c类超类中的访问属性为public且名为f的方法列举出来。
- 接下来,编译器会查看调用方法时提供的参数类型。如果在所有名叫f的方法中存在一个与提供的参数类型完全匹配的方法则调用此种方法。
因而区别子类中的重载和重写,参数的类型数量是区别的关键。
1 | public class A{ |
此为超类A的代码。
对于子类B的代码我们来一个一个分析。
首先构造方法不能重写,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可以调用。因而在子类中的
1 | public B(int a, int b, int c, int d,int g) { |
诸如此类的构造器都是重载而非重写。
对于方法重写有如下例子:
1 | private int method(int a,int b,int c){return 0;}//重载1 |
重写主要在于参数,对于1,3的参数来说都不匹配因而为重载,而对于2来说由于参数匹配因而是重写。
总结
重载更像一种平行关系,根据参数的类型以及个数的不同来重载。而重写则是一种垂直的关系,对于参数返回值完全相同的方法,通过子类的重新定义,达到换内不换壳的效果。当子类调用统一方法时调用的是子类重新实现的方法,而不再调用超类中的方法。